黄山高新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聚焦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抓整改,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助力营造健康发展的工程项目建设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园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良性长效机制,做到项目合同签订规范、工程款支付规范、工程变更审查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规范、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等。
三、整治内容
1.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违反工程款支付流程的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2.工程项目违规发包问题。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直接发包、虚假招标、违规拆包等问题。
3.工程变更审查不严问题。工程项目造价变更审核审查不严格,没有按照程序变更造价等问题。
4.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未履行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投标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以及先施工后补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现象、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合格未备案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5.项目合同不规范问题。工程项目先施工后补合同等问题。
6.其他不规范问题。工程建设管理缺位以及其他不规范问题。
四、整改期限及工作部署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3月份开始,5月初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部署阶段(2021年3月12日至3月31日)。完成《黄山高新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工作,下发开投集团、新潭镇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查摆问题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4月1日至4月10日)。围绕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开投集团、新潭镇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填写排查整改落实表(见附件)并报住建局汇总。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1年4月11日至4月底)。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制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报送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投集团、新潭镇、住建局等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抓落实,具体实施好整治任务。
二是强化排查整改。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排查、梳理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三是严格纪律要求。对工作进展迟缓,整治成效不明显以及相关问题纠而复生,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