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黄山高新区关于健全餐饮油烟处置机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尤其是商住楼内餐饮项目油烟污染,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损害居民身体健康,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群众投诉热点之一。由于涉及多个部门职责,且法律法规没有作出具体划分以及机构改革等原因,造成权责不明确的问题突出。为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提高我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水平,必须要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信息共享,建立职责清晰、协作密切、配合顺畅的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长效联动工作机制,从而引导和促进餐饮业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和餐饮经营者的切身利益。
二、制定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规范黄山高新区范围内餐饮单位产生的油烟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活动,明确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职责分工,新潭镇、社区、第三方巡查机构、管委会各部门和派驻单位对营业执照核发、门头牌匾核准、食品经营许可、违法行为整改与查处等各个环节认真梳理,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机制。
四、主要内容
《机制》坚持严格依法履职与联动协作相结合,严格控制增量和依法处置存量相结合。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新潭镇人民政府及高铁社区、横江社区应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宣传和协调配合工作,妥善解决矛盾问题。
《机制》确定三项协作配合机制:一是建立源头管控机制,划定餐饮经营项目“禁设区域”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源头治理。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规分局、市场监管分局、住建局、安监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城管执法局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或联合检查,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
《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担当协同意识、履职尽责意识,确保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长效联动机制落地见效。加强源头控制意识,切实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促使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从根源上杜绝餐饮油烟污染。
五、治理时间
治理工作从2021年3月22日开始,并常态长效保持。
六、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环保局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2552071(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