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9064963/202105-00037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5-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黄山高新区工业企业厂房租赁管理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作者: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5-07 15:33 信息来源:黄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黄山高新区深入贯彻“开发区改革提升年”工作部署,全力围绕“创新高地、产业兴城”及争创国家级高新区总体要求,以做大做强做优工业实体经济为主线,着力优存量、扩增量,聚力做强工业实体“家底”。通过“六个一批”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范工业企业厂房租赁行为,提升土地要素节约水平,为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作为表征园区工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量化指标,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目前黄山市已通过实施“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提升工业用地产出率,为积极贯彻市政府工作部署,优化高新区产业布局、提升工业企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由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局牵头,结合“六个一批”专项行动,着力强化对租赁乱象、安全隐患、行业提升监管及租赁企业服务力度。为夯实工业企业厂房租赁日常监管和服务,特制定《黄山高新区工业企业厂房租赁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

三、起草过程

管委会经济贸易局牵头对《实施方案》起草开展研讨,在根据《黄山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黄政办〔201920号)、《黄山市工业项目“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试行)》(黄经信投资〔202017号)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征求并吸收了管委会相关部门、派驻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意见后,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后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印发《实施方案》将进一步提升黄山高新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促进园区企业闲置厂房租赁盘活,严格规范高新区工业厂房租赁行为,以“反向倒逼+正向激励”精准发力扶优汰劣,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增动能、拓空间。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文共13条,主要编写内容为:一是明确租赁管理对象及租赁审核、日常管理具体服务承办部门。二是重申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明确产业政策导向、消防安全建设标准、环评登记备案等投产环节性具体要求,并对达产后亩均税收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拟出租厂房应具备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四是细化了厂房租赁的具体程序,明确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办理手续等具体办理环节,提出了租赁期届满及其他原因导致的退租应办理的相关程序和具体要求。五是重申了信息政务公开公示的具体要求,明确动态管理,及时发布。六是明确高新区厂房租赁管理小组设在经济贸易局,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适时对租赁企业强化监管,加强服务。对检查未达标、存在违法搭建、环境污染等问题拒不整改的,明确具体处置措施。

六、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租赁管理的相关方案和要求,强调承租企业应及时足额缴纳税款,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将招商项目落地与厂方租赁监管有效衔接。明确管委会相关部门、派驻单位作为工业企业厂房租赁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强化组织协调。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目前管委会已成立工业企业厂房租赁管理领导小组,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具体成员,强化组织保障。同时,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对租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承租企业开展约谈,并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下一步黄山高新区将持续深入推进“六个一批”专项行动,向低效闲置用地“亮红牌”,向厂房租赁监管提出“硬标准”,分企分类制定推进方案,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