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确保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明显提升,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起草过程
《通知》由镇城建办负责起草,经镇分管领导审核并征求16个村(居)意见后交由高新区管委会印发。
三、工作目标
完成16个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辖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水平。
四、对象范围
全镇16个村(居)
五、重点内容
1、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三大革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做好农村改厕突出问题排查整改。
2、强化产业支撑促进产村融合发展,着眼于农村群众增收致富,加快推进“三产”融合,大力发展精致农业。
3、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4、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全域环境整治、“六治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全面提升辖区内、行政村人居环境水平,改善村容村貌。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各行政村要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任务,分片负责,加强巡查,即查即改,做到问题不上交,整治不过夜。进一步严格落实奖惩。 建立健全村庄清洁行动督查评比制度,并在创新推行党员路长制、“能人理事”制,持续发挥党员联户长、“五老理事会”等群体作用,延伸拓展“美丽庭院”“清洁家庭”创建评比活动,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长效。
七、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向新潭镇城建办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2588227(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