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高新区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山高新区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12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部署,全面提升高新区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水平,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黄山市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区范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批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全面强化建筑工地、道路 运输、水利及道路工程等重点领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减轻扬尘污染,促进城市面貌持续提升,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群众环境获得感持续提高。到三季度末,PM10浓度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全年PM10平均浓度同比持续改善,确保黄山市完成省下达的PM2.5平均浓度约束性目标。
二、工作安排
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第二季度。开投集团、新潭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派驻单位组织对各类在建施工工地(包括房建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拆迁工程等)、主要交通道路、物料堆场、渣土运输车辆及空气质量敏感区域扬尘污染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开展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第三季度。持续开展问题排查,全面完成第一阶段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整改销号。
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第四季度。自行开展问题整改成效 “回头看”。迎接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对整改成效的复查。将各项扬尘污染管控举措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部署摸排,组织自查自纠。
结合实际,细化分解任务,对辖区内施工工地、裸露地块、重点工程等扬尘污染问题易发点建立“一本帐”,做到底子清、任务明。督促相关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到立行立改。督促各主体责任单位加强一线人员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宣贯培训,严格落实日常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要求。
(二)持续深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在建立扬尘问题易发点“一本帐”的基础上,开投集团、新潭镇、住建局、经贸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开展扬尘污染问题全面排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标准、时限、责任单位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将问题按严重程度分级,做到分类管控、精准整改,对账销号。积极对接市直相关部门,请其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现场调研帮扶,对普遍性问题实施市级谋划,推动问题解决。
(三)明确标准规范,持续推进整改。
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相关现行规定、规范,加强日常管理,推进问题整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领域:
1.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严格全过程管控,实行“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现场无明显扬尘、积尘。(住建局牵头)
2.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城区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城区主要道路加强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路面及绿化带不得出现明显积尘。路面破损导致车辆抛洒的,应及时维修改造。空气质量恶化时,应加大主要交通道路洒水保洁清扫作业力度。明确洒扫次数和标准,强化保洁企业考核奖惩。(环卫所牵头)
3.拆迁工地和老旧小区改造扬尘治理。拆迁工地应当采取连续封闭围挡,实行湿法作业。建筑垃圾(渣土)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措施。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冲洗和覆盖;老旧小区改造必须落实抑尘措施。从严审批建筑垃圾转运处置,严禁上路抛洒、随意倾倒。(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牵头)
4.其他重点工程扬尘治理。由政府投资的各类水利设施、轨道交通、路网改造、河道治理等重点工程,应带头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充分发挥大型施工企业、重点项目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开投集团、住建局、新潭镇等按职责负责)
5.工业企业及堆场。贮存煤粉、粉煤灰、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产生粉尘的环节应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做到出场车辆清洁,厂区道路无积尘。按规范要求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自行监测或安装颗粒物自动监测设施。(安监环保局、经贸局牵头)
6.渣土受纳场扬尘治理。对渣土受纳场和各类场地平整工程,场地内主要运输道路应采取硬化、洒水等降尘措施,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保持车容整洁,杜绝抛洒滴漏、污损路面、带泥上路等行为。(城管执法局牵头)
7.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易产生扬尘物料贮存要求,场区无积尘,罐车车身整洁和尾部无污染,铲车作业区降尘抑尘措施,出入口安装自动冲洗装置。规范安装并正常使用颗粒物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住建局牵头)
8.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对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粉状物料运输车、垃圾运输车等,应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和冲洗保洁措施,严禁超限超载、抛洒滴漏、使用排放不达标的车辆或农用车运输渣土等行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安监环保局、交通执法中队、新潭镇、环卫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组织调度,严格验收销号。
建立工作专班,及时调度、汇总、分析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及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问题较轻、能够能立即解决的应及时验收销号,问题较严重的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合格后再销号处理,每季度18日前将问题清单及整改完成情况报送至高新区环委办(联系人:吴鹏,联系电话:2552071,电子邮箱:122744458@qq.com,下同)。
四、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高效完成专项行动任务。要组织好辖区内扬尘污染现状和问题摸排,加强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2.完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应将扬尘污染作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将扬尘污染治理与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紧密结合,结合环境保护监督长制度实施,常态化发现、解决各类扬尘污染问题,探索扬尘重点问题包保、整改成效“回头看”等机制,持续提升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水平。对问题排查不彻底、敷衍应对、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切实起到震慑作用,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3.强化舆论监督。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对此次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公开曝光或纳入生态环境警示片内容。畅通扬尘污染问题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关注度和参与度,织密群众监督网,大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扬尘污染问题,营造积极治理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
附件:1.关于成立黄山高新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2.扬尘污染问题排查整治清单(模板)。
关于成立黄山高新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
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开投集团,新潭镇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派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12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成立黄山高新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安监环保局牵头,开投集团,新潭镇,以及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环卫所、文旅办、督查组、交警三大队、交通执法中队组成。工作专班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督查组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监环保局,承担专班的日常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顺泉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杨建立
安监环保局局长
方庐峰 督查组组长
成
员:汪延安 开投工程建设公司经理
汪
昊 新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方
卉 发改局副局长
金渐航
经贸局副局长
程
苗 住建局副局长
熊明杰
环卫所所长
陈益文
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
吴震宇
交通执法中队队长
罗
彬 文旅办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部署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开展宣传报道,持续营造扬尘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三、有关要求
1.各扬尘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牵头单位要及时调度、总结本领域内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取得成效、下步计划、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
2.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工作专班成员及联络员。
扬尘污染问题排查整治清单 (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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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 区县 |
问题点位和具体问题 |
问题领域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
监管责任单位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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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问题领域栏,填写方案中涉及的8个重点领域,不能明确归类的问题填写“其他领域”; 完成时限栏,时间具体到月; 整改主体责任单位栏,填写负责落实整改的单位或个人; 监管责任单位栏,仅填写市级牵头单位; 整改完成情况栏目,填写是否完成,未完成的简要填写完成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