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党工委委员、四级调研员汤飚:解读《2022年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亩均效益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
问:《行动方案》的出台背景
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等十部门印发《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文件精神,结合《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山市统计局 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经信运〔2021〕94号)等文件要求,顺应高新区发展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的企业综合评价和分类帮扶管理机制,着力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激发工业产业发展活力,加快推动黄山高新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行动方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导产业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以“亩均效益论英雄”的企业贡献评价导向,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完善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全面提升产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加快打造“创新高地、产业兴城”,不断增强高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夯实规上工业企业及占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评价工作及时序流程,制定《2022年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亩均效益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为《行动方案》)。
问:《行动方案》起草过程
答:高新区亩均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行动方案》起草开展研讨,在学习《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关于深入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经信运〔2021〕94号)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征求并吸收了管委会相关部门、派驻单位及相关企业意见后,形成了《行动方案》(送审稿),经高新区亩均评价工作小组审议后印发实施。
问:《行动方案》工作目标
答:通过亩均效益评价逐步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发展预期,通过培大育强、帮扶提升、合作重组、收购收租、低效处置等手段,实现区域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贡献度,实现高质量发展。
问:《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答:《行动方案》全文共五章节,主要编写内容为:一是明确亩均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正向激励、反向倒逼双结合形式有效推进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夯实高新区工业发展水平。二是提出效益优先、客观公正、稳步推广、联动推进的工作基本原则。三是明确了规上企业及5亩以上规下企业参评指标设定、明确不参评及可列入过渡期、提升期企业确定的前置条件。四是明确依据评价结果对A、B、C、D四类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提升举措。五是强调通过培大育强、帮扶提升、合作重组、收购收租、低效处置等举措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六是明确亩均效益评价全年工作时序节点。七是明确严格责任落实、细化实际举措、强化考核监督等有效保障举措。
问:《行动方案》创新举措
答:一是重点通过“六个一批”行动同亩均效益评价相结合全面强化亩均效益评价结果运用。二是明确将驻企服务同“亩均专员”制度相结合,明确各成员单位每月对照“一企一策”,抓好数据分析、跟踪问效,确立一企一名驻企亩均专员、一企一个提升目标、一企一幅整治“路线图”、一月一次通报会的“四个一”的常态化督查推进机制。
问: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答:高新区管委会现已成立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具体成员,强化组织保障。同时,明确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亩均评价工作具体职责,列出清单,联动推进。下一步黄山高新区将严格对照时序要求,稳步推进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强化评价“抓手”、科学适配结果运用,全力夯实高新区工业经济发展动能。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2022年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亩均效益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向高新区亩均办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2552330(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