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9064963/202304-00037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4-28
发布机构: 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4-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高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8 15:42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排查并解决高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落实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责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高新区安监环保局牵头起草了《黄山高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4月19日征求了管委会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反馈修改,该方案4月20日经党工委研究讨论通过后,于4月21日正式印发。

三、工作目标

通过2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高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力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动高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增强园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对象范围

黄山高新区管辖范围(包含托管的新潭镇)。

五、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排查整治重点、方法步骤、有关要求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1. 实施时间。该项工作从文件发布之日到2023年6月底。

2. 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重点为省委、省政府方案明确的“11+N”个排查整治重点的12个领域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的3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方案根据高新区实际,在具体排查内容上进行了相应的微调,并根据高新区的机构人员情况进行了责任分工。高新区在农业农村领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污染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农业农村领域应聚焦新潭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和屠宰污染问题,重点排查畜禽养殖场是否存在粪便污染水体问题、屠宰废水和废弃物是否存在乱排乱丢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聚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按要求落实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环境污染领域应聚焦园区废气、废水工业噪声问题,重点排查涉气涉水企业是否正常运行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是否落实工业噪声防治措施等;市场监管领域应聚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问题,重点排查新潭镇是否存在散乱的报废机动车拆件黑作坊。

3. 方法步骤。方案确定了排查--建档--整改--建制的工作步骤。要求排查阶段不留死角,建档阶段明确责任,整改阶段确保整改时限和质量双重要求,建制阶段举一反三,推动解决“一类问题”。

4. 有关要求。方案既强调了要压实各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又强调了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避免“一刀切”。方案既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个月的集中排查整改行动,又强调了考核结果的运用。

六、解读单位

本文解读单位: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监环保局,如有疑问请联系:255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