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整治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和恶臭异味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
当前,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和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相关投诉举报数量居高不下,已成为影响群众环境获得感的重要因素。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回应解决群众关心的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和恶臭异味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黄山高新区根据市里专项行动要求,开展了工作部署、问题梳理、排查整改等工作,根据8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加快专项行动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认真落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根据省市最新要求,加快推进“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开展,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快推进“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全区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投诉举报数量力争分别比2022年下降20%以上。同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保持投诉举报数量逐步下降趋势。
三、工作安排
(一)再动员再排查(2023年9月10日前)。在全区范围召开“三整治一保障”工作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根据省市最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各相关部门组织对2023年1—8月份辖区内所有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和恶臭异味问题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和回头看,纳入统计清单。已经处理好没有反弹的信访件,作为工作成效列入清单。未处理完成或存在反弹的信访件,列入问题清单。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全域排查,排查发现的新问题也要列入清单。
(二)制定整治提升方案(2023年9月20日前)。根据新排查的问题清单台账,分别制定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清单、噪声扰民问题清单和恶臭异味问题清单,逐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单位、验收(监管)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
(三)集中整治(2023年9月21日-11月底)。根据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督促按照专项行动任务清单要求有序推进整改。问题整改完成一个验收销号一个,并对验收销号问题适时进行回访,确保整治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不等不靠、立即启动整治。
(四)总结提升(2023年12月)。全面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明确部门和属地责任,建立制度规范,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对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和恶臭异味问题的有效管控。
四、整治措施
(一)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措施
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和《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DB34/T 4139—2022)要求,推进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治理。对餐饮经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督促安装到位;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督促及时整改、定期清洗维护;对超标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及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及时排查引导,采取另选新址、更换经营业态等措施,源头推进问题整治。
(二)噪声扰民问题整治措施
1.严格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治理。根据企业噪声源、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排放和周边噪声敏感点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噪声源管控,完善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夜间生产时间,尽量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对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治理。根据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减少对周边群众工作生活的干扰。督促施工单位按夜间施工许可要求的夜间施工时段进行作业并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的,依法上报处置。
3.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开展严查机动车“炸街”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行为。督促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和铁路干线两侧存在居民住宅且夜间交通噪声超标的路段,采取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环境的影响。
4.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体育健身、餐饮等活动和建筑物室内装修活动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加强教育引导、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依法实施处罚。
(三)恶臭异味问题整治措施
5.推进水体恶臭治理。开展新潭镇范围河流、池塘等水体排查,查找并整治因垃圾、污水入河入塘等导致的恶臭。
6.推进生活垃圾恶臭治理。及时落实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避免垃圾长时间堆放发酵产生恶臭。做好垃圾中转站卫生保洁工作和垃圾清运管理,避免存储清运环节产生恶臭影响。严厉打击垃圾乱倒行为。禁止垃圾露天焚烧产生的恶臭异味。
7.推进畜禽养殖和屠宰恶臭治理。对园区新潭镇范围畜禽养殖开展排查,对存在恶臭扰民问题进行整治。对新潭镇范围屠宰恶臭开展排查整治。对农贸市场周边屠宰问题恶臭进行整治。
8.推进工业生产恶臭和异味治理。对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异味和恶臭问题进行排查,重点对包装印刷、汽车维修、家具制造等企业排放的有机废气开展排查治理。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将其作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根本标准,把整治工作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为统筹推进此项工作,根据统一要求,成立“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高新区管委会是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高新区环委办要将逐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验收监管单位;要进一步理顺餐饮油烟、噪声污染和恶臭异味监管执法职责分工,加快落实“查处一体”,提高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新潭镇、各村和社区的属地管理优势,妥善处理和化解整治工作遇到的矛盾和纠纷,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餐饮油烟、噪声污染和恶臭异味治理工作格局。
(三)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治过程中,要研究建立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和恶臭异味问题治理长效机制,从城市规划等方面加强源头管控,明确部门和属地职责分工,常态监督管理。相关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作,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整治”。
(四)加强考核监督。市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按月通报各地“两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将其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为“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环境。
黄高新〔2023〕81号高新区推进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pdf黄高新〔2023〕81号高新区推进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