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0031432691/202406-00018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的通知

作者:新潭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19 09:25 信息来源: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为增强地方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现就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4年省级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340000231405000000001,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二、该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出,列支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科目。

三、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切实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