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0031432691/202408-0000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屯溪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新潭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08 15:48 信息来源: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镇、区直有关单位、有关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管理,促进我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现将《屯溪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发送你单位。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完成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屯溪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2.《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补贴险种列表》

 

                              

                                                  屯溪区财政局

                                  202465

 

附件1

 

屯溪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推进我农业产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的作用,更好的服务于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安徽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皖财金〔2020117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金〔2023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全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保障合理,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宜、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各级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通过加强督导调度和绩效管理等,着力提高理赔兑现率、时效性和精准性。通过建立完善政策、审核、实施、拨付、监管和考核等六大机制,持续增进参保农户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一)保险品种。

中央政策性农险品种:种植业保险包括油菜、水稻、棉花、玉米、大豆,森林保险包括公益林、商品林。

加大增品、扩面力度,积极将种植面积较广、有保险需求的中央政策性险种纳入投保范围,不断扩大保险覆盖率。

地方特色险品种:茶叶、大棚草莓、大棚蔬菜、烟叶、肉羊、甘薯、肉牛等。不包括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二)保险金额和费率。种植业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养殖业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产成本,可包括部分购买价格或饲养成本。森林保险金额原则上为林木损失后的再植成本,包括灾害木清理、整地、种苗处理与施肥、挖坑、栽植、抚育管理到树木成活所需的一次性总费用。特色险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物化成本或生产成本保障水平不高于相应品种收入的80%

基本险面向全所有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保额及费率分别为:水稻570/亩、6%;玉米400/亩、5.8%;棉花500/亩、5.6%;油菜300/亩、5%;大豆225/亩,5.8%;公益林780/亩、0.2%;商品林1000/亩、0.22%

肉牛特色保险面向全所有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保额及费率分别为:15000/头、3.3%

支持从事水稻、玉米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在中央财政农业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投保水稻、玉米商业性农业保险;探索开展大豆、鸡蛋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充分发挥保险+期货作用,保障农户收入稳定。对于高成本养殖的优质肉牛品种,现有政策性肉牛保险保额无法满足其风险保障需求的,鼓励保险公司在政策性肉牛保险基础上,叠加开展商业性肉牛补充保险产品。

(三)保险责任。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应当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动物疾病疫病、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稳步探索将产量、价格、气象等变动作为保险责任。

(四)保险模式。采用保险公司自营模式,经办机构在政府保费补贴政策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实施区域。屯光镇、黎阳镇、阳湖镇、奕棋镇、新潭镇。

经办机构。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首席承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中心支公司成立的共保体承办我区中央政策性种植业险种、中央政策性林业险种、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

三、保险补贴

各险种保费补贴按照《安徽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皖财金〔202362号)文件执行,保费补贴规模以实际承保和省财政厅审定数为准。

(一)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45%、省财政补贴25%、县(区)财政补贴10%、投保人承担20%

)森林保险。公益林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40%,市、区分别补贴5%;商品林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25%,市、区分别补贴10%15%,投保人承担20% 。      

)特色保险。茶叶保险:市财政补贴25%,农户自缴25%,在中央及省级财政奖补政策支持下,级财政承担其余部分。其他特色保险:市财政补贴15%,农户自缴30%,在中央及省级财政奖补政策支持下,级财政承担其余部分。

肉牛特色保险:省财政补贴40%,市财政补贴15%,区财政补贴25%,投保人承担20%肉牛特色保险省级财政设立肉牛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原则,专项用于肉牛保险保费补贴。     

四、绩效目标

(一)投保任务目标。区财政局积极筹措保费补贴,确保本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各镇农险办要加大力度做实服务,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职责,做到扩大投保、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精准度和时效性。应确保全种植业承保面积不少于2.2万亩,保费不低于45万元;森林保险承保面积不少于4.8万亩,保费不低于8.2万元;特色险承保保费不低于21.7万元,其中茶叶保险承保数量不少于0.2万亩。各镇可在上年投保基础上,不断发掘本地区种养特色,研究新品种,扩大特色险覆盖范围,积极开发高投入、高附加值特色农产品商业保险,形成涵盖财政补贴险种叠加商业险的农业保险保障新模式。鼓励运用期货工具对冲农产品市场风险,因地制宜开发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险种,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

(二)承保工作完成节点。各险种应按序时进度开展投保和理赔。全年政策险及特色险投保工作应于1215日前全面完成。具体为:油菜保险于3月底前、公益林保险于6月底前、水稻棉花玉米大豆保险于8月底前、商品林保险于1215日前完成承保。

(三)理赔兑现任务目标。保险经办机构理赔工作要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方针,做到理赔政策公开、查勘过程公开、定损结果到户、赔款支付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理赔款按照保险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并对理赔情况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截至年末,全年保险理赔兑现率应达100%,农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要积极履行牵头部门主责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工作方案等,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奖励政策;各镇、有关部门保险机构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按照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扎实做好业务宣传、承保理赔、查勘定损和防灾减损等各项保险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发挥宣传的正向推动和巩固提升作用加强农业保险基本政策、原则和内涵等方面的宣传,尽可能地消除政策盲点和认识误区,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接受度和满意度,努力营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良好氛围。保险机构要对基层协保员开展政策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农业保险操作规范性加快建立和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服务团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或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要注重运用网络、网站等,及时通报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实现政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切实保障广大投保农户知情权,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规范承保管理。各镇、各有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坚持投保自愿原则,充分发挥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户自愿参与农业保险,做到愿保尽保。保险经办机构要对保险标的数量、权属和识别信息等核心要素据实进行审验,保险合同应由被保险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确保承保信息真实准确。要严格执行承保公示、见费出单和单证发放到户制度;严禁以各种方式欺骗、误导或者强制农户投保,严禁违规代垫保费、抵扣补贴、抵扣赔款。

)规范查勘定损。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出险接报案管理,加快查勘定损速度,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在充分听取专家和被保险人意见的基础上,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受损情况;查勘报告应内容真实、项目完整,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认可的代表)和查勘人员签字确认,并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按照报损金额或面积大小,建立分级分类查勘制度,对较大或重大种植业保险赔案,应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按照受灾损失程度,分类进行登记,采取科学有效的抽样方法核定损失。

)规范理赔管理。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理赔,严禁随意更改赔付标准,严禁拖赔、惜赔、乱赔、无理拒赔,严禁均摊或者变相均摊赔款。严格执行理赔公开制、限时结案制和责任追究制,在规范操作基础上,通过优化流程、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等多种有效途径,提高理赔的时效性和精确度。加快理赔款支付进度,对与被保险人已达成赔偿协议的赔案,应在10日内将赔款通过银行转账或一卡通方式发放到户要督促经办机构严格执行政策、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示制度,做好公开透明,切实维护广大投保农户知情权。杜绝截留、侵占、挪用农业保险赔款行为发生。

夯实监管机制。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由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保险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据实结算,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保费补贴按季度进行拨付,由经办机构向财政部门进行申请,财政部门根据申请对签单情况、保单级数据进行审核后,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保、理赔等业务开展检查,数据核实无误后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财政局将适时通过绩效评价、督查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依法严肃查处虚构保险标的、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编造虚假赔案和扩大保险事故损失范围虚增赔款金额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查促改,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矛盾问题,确保农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1;屯溪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docx附件2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补贴险种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