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0031432691/202509-00012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9-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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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分配标准

作者:新潭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5 08:38 信息来源: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奖励扶助标准是,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确定合理比例共同负担,纳入专项资金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