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或者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黄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结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应急指挥体系
设立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辖区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指 挥 长: 王恒来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 指 挥 长: 胡广汉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汤 飚 党工委委员、副调研员
汪顺泉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詹有成 党工委委员
张小明 管委会副调研员
何晓强 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吴 彤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高新区全体部门及派出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监环保局,由安监环保局局长杨建立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新潭镇镇长何宁、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璨洁担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2.2职责分工
2.2.1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高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
(2)决定启动、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相关重大事项;
(3)协调、调度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编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2)传达、落实省、市、高新区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3)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工作;
(4)收集、整理、报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及工作动态信息,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及时报告、通报和发布;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开投集团:负责通信、电力、市政管网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新潭镇: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高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镇域范围内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组织有关部门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查核灾情,协助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建立群众互助机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并加强滞留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
办公室:汇总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部门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组织各新闻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住建局: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特点,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督促燃气公司落实安全运行管理;统筹协调保障燃气供应。
经贸科技局:指导、协调、督查园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局:负责辖区内学校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学校建筑、校车的安全监测和防护;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财政局:调度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救助款物和应急组织等工作所需资金,及时拨付并监督使用。
安监环保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包括应急值守、传达指令、参谋咨询、综合协调和收集、整理、上报、发送信息等);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督促涉危化品存储使用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
综管办: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制定完善高铁片区滞留旅客保障紧急疏散办法,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高铁站出行旅客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
公安分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组织群众转移和撤离。
交警三大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对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采取间断放行、警车牵引等方式,保障应急运输安全通畅。
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生活物资调度,积极组织食用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供应;保证和控制防冰救灾等必须物品的正常供应;保证市场安全和正常运转。
城管局:负责在低温雨雪天气下进行路面巡查;协助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的除雪除冰工作;负责广告牌、公共自行车、亮化设施、公交站台的安全;负责监督渣土车安全运行。
运管办:负责组织高铁片区路障清除组织工作;储备临时运力,确保基本运力,防止发生高铁站周边旅客滞留、群众被困。
消防办:负责灾害事故综合救援工作,营救被困人员并协助疏散;配合险情处置,保护群众生命安全。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或临时安排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3灾害分级和预警
3.1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等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应急预警以黄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分指挥部发布的信息为准。
3.2新潭镇、各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辖区内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若可能发生重大、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部门单位接到预警后,要以最快速度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装置等方式将预警信息传播给辖区居民。
4应急响应
4.1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
应急机制启动后,指挥部指挥长杨建立负责指挥调度园区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每24小时向指挥部提供一次灾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到岗指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住建局组织对在建工程建筑施工场所进行检查,责成工程参建单位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停止室外施工,并对在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外脚手架、工地围墙及附着的广告牌匾等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会同新潭镇及时对在册危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置,防止责任性塌房伤人;督促各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单位做好供水设施设备的防寒防冻工作。
新潭镇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上街巡查,及时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
城管执法局、环卫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门人员对辖区主次干道与主要桥梁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组织清除积雪冰冻;确保行人及车辆安全。
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预案。
4.2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
应急机制启动后,指挥部指挥长指挥调度高新区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适时开展以下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每12小时向指挥部报送一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灾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成若干检查组上路督查各企业、单位、小区融雪扫雪情况。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应到岗指挥,并相应采取应对措施。
新潭镇增加街头巡查力量,及时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及辖区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及时组织灾情检查和信息上报,并根据灾区需要及时下拨救灾应急款物,督促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城管执法局、环卫所迅速调集人员及设备前往辖区主要道路与桥梁融雪化冰、铺设草袋、清扫冰雪。
安监环保局对辖区内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宣传、监督,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市场监管局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检,防止使用冻死、病死畜禽或者被污染的食品进行再加工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滞留区食品经营点及旅客临时安置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各行业监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所属行业企业单位开展清扫积雪工作。
4.3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
启动应急机制后,指挥部指挥长指挥调度高新区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6小时向指挥部报送一次灾情信息与应急处置情况;每12小时向市政府报送一次灾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及时前往各辖区单位检查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应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除雪除冰行动。
指挥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到岗指挥,24小时带班指挥本部门应急工作,除迅速采取应对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相应措施、及时组织专业队伍奔赴现场抢险救灾外,还应多渠道争取市政府相关部门对高新区应急工作的支持(包括人员、资金、物资支持等)。
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到岗指挥,组织辖区单位及时扫雪,有效减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居民交通出行及对房屋等的次生影响。
5应急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结束,灾害已得到有效控制,报指挥部研究决定发布应急终止命令。
6应急信息发布
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单位)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7灾后恢复与重建
7.1善后处置
新潭镇、各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同时,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
7.2社会援助
新潭镇、各部门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和慈善机构应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7.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联系市卫健部门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工作,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
7.4基础设施恢复
开投集团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设施设备进行抢修,恢复正常功能。
7.5恢复重建
应急状态结束后,新潭镇、各部门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及相关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8应急保障
新潭镇、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满足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8.1人力保障
新潭镇、各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8.2财力保障
财政局要安排工作经费,以满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资金出现困难的,财政局适当给予补助,并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
8.3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8.4避灾场所保障
新潭镇要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客观需要与本地区实际,确定本地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立醒目标志,制定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到避难场所。
9监督管理
9.1应急培训演练与宣传教育
新潭镇、各部门应组织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演练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应急专业知识培训与应急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开展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的普及教育。
9.2调查评估
应急状态终止后10日内,安监环保局应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灾害评估报告并报街道分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情况、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对应急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等。指挥部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9.3责任追究
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附则
本预案由高新区安委办负责组织修订和更新。新潭镇、各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安委办备案。
11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高新区安委办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