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8 09:17信息来源: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高新区安监环保局 浏览量: 【字号:   收藏

2023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中的新潭镇新潭村有一家塑料粒子造粒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新潭镇新潭村有一家塑料粒子造粒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为“散乱污”企业。

二、整改实施主体

黄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

2.按照“散乱污”企业整顿标准,对该企业进行取缔关停,责令该企业拆除清理生产设备,并清理原材料及成品。

3.举一反三加强对周边区域环境监管,发现类似“散乱污”企业同步清理整治到位。

四、目标任务

按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标准完成取缔关停、清理整治。

五、完成时限

2023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第一时间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督促该企业完成“两断三清”。

2.加强对周边区域环境监管,同步清理整治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218日至202312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1-2320171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hshep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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