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薄弱:农村地区人居环境不够美好。部分行政村未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建设,村庄保洁人员不足,垃圾收集处理不及时,倾倒至河道和敏感水体现象时有发生”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薄弱:农村地区人居环境不够美好。部分行政村未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建设,村庄保洁人员不足,垃圾收集处理不及时,倾倒至河道和敏感水体现象时有发生。
二、整改实施主体
黄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进一步完善高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将高新区所有行政村纳入PPP项目,实现高新区农村清扫保洁全覆盖。合理配备农村一线保洁人员数量,确保垃圾清扫保洁及时。2.强化乡镇属地主体责任,加大沿河巡查力度,基本消除垃圾倾倒入河现象,加大河面打捞力度。完善智慧环卫体系,加强日常监管能力。3.压实乡镇属地监管职责,完善PPP项目公司与乡镇政府协调联动机制。
四、目标任务
1.实现农村村庄保洁全覆盖,垃圾保洁人员合理配置,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有效收集处理。2.建立巡查制度,对垃圾倾倒入河行为进行制止查处。
五、完成时间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已优化完善农村清扫保洁队伍,做到所有村组全覆盖。2.已建立巡查机制,发现问题,立即处置。3.已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市住建局,0559-2356901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jwjsk06@163.com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