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乡镇政府驻地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质量不高”已整改完成。根据《黄山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修订)》(黄环委〔2024〕7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乡镇政府驻地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质量不高。2024年5月,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省调查组对黄山市1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设计规模偏大、管网不配套、治理效果不好、运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察发现,省调查组指出的问题在各区县均不同程度存在,全市441个乡镇政府驻地及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239个运行不正常,占54.2%。
二、整改实施主体
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1. 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充分论证实用性、经济性、长效性等因素,制定239个问题设施“一站一案”分类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资金来源、改造(进)措施、运维单位和完成时限,并严格对照整治。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提升一批、规范一批、资源化利用方式替代一批。
2. 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督检查,发现类似问题同步纳入整治范围,同步整治到位。
3. 修订《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一期)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并严格实施,提升PPP项目站点运行效果。
四、目标任务
239个问题设施全部完成整改,规范PPP项目绩效考核,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正常运行。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其中,高新区3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20063
电子邮箱:hshlyd@163.com
2026年1月4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