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高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征集时间:[ 2024-01-25 ] 至 [ 2024-02-24 ] 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 黄山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整治黄山高新区工程建设领域违规发包、规避公开招标等突出问题,净化高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全面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月24日

联系电话:0559-2552002

邮箱:kfqxxb@163.com

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联系地址:黄山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50号

邮编:245000

正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范围

2019年以来,清单控制价6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整治重点

1.规避公开招标问题;

2.违规发包问题;

3.直接指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承揽项目问题;

4.合同签订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问题。

5.标后履约监管问题。

四、整治步骤

对2019年以来,清单控制价6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基础上开展集中督查,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查处并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23日之前)。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填报项目统计表及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须有具体的整改措施,于1月23日前报住建局张鼎处(联系电话:15805592251)。(责任部门:开投集团、新潭镇、巡视巡察整改办、纪检监察室、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

(二)集中督查阶段(1月23日至1月 31日)。巡视巡察整改办、纪检监察室、开投集团、新潭镇、住建局根据各单位自查的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并将督查意见反馈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责任部门:巡视巡察整改办、纪检监察室、开投集团、新潭镇、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

(三)问题处理阶段(2月1日至2月29日)。对集中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项目建设单位要立即进行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巡视巡察整改办、纪检监察室,对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报告,无正当理由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部门:开投集团、新潭镇、纪检监察室、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

(四)建章立制 (长期坚持) 。各部门(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部门要强化联动协作,抓好职责范围内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齐抓共管,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明纪律要求。要把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不走过场、不打折扣;领导干部、责任人员不得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对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落实不到位,不彻底、不全面,违反各项工作纪律问题的,将严肃追责。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4-03-06 09:59

高新区管委会就关于印发《黄山高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通过政府部门间函询征集建议0条,通过其他途径(报刊、信件、电话等)征集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