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高新区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征集时间:[ 2024-04-23 ] 至 [ 2024-05-23 ] 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 黄山高新区管委会

为有效防范我区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居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有效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决定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 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5月23日

联系电话:0559-2552002

邮箱:kfqxxb@163.com

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联系地址:黄山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50号

邮编:245000

正文: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原则,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要求,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全区安全防线。加强部门联防联动,强化重点水域防控;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加强家校沟通,强化家庭安全监管;加强社会公益宣传,强化公共安全防护意识。努力构建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为全区居民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部门单位职责

(一)开投集团要加大对基础开挖、基坑支护,对斜坡、高斜坡附近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强安全管理。积极督导协调下属企业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叮嘱企业员工、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工作,不到危险水域游玩,切实提升防溺水意识。

(二)新潭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防溺水工作列入考核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重点水域、特定时间专人值守。

新潭镇下属的各村(社区)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定岗到人,落实巡查制度,加强对辖区内水域巡查,做好河流、水库、河道、沙场作业遗留的水坑等溯水事故多发地段的安全防范工作,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

积极汲取周边乡镇防溺水工作经验做法,对属于村(社区)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不间断值守;对不属于村(社区)管的水域,要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法定监护责任。相关资料要建立台账以备查。

(三) 党群部要将预防学生溺水宣传列入宣传教育内容,组织各级各类媒体渠道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刊播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推出滚动字幕,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防溺水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提醒家长和广大群众关注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和推广防溺水工作的工作措施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防溺水社会氛围并做好相关台账准备。

(四)社会事务局要通知辖区内各市直学校、民办幼儿园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研判、预警和信息报告,督促学校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收集有关台账。通过家校 QQ 群微信群、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等,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及家长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五)高新区公安分局、消防办要积极配合新潭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工作预案等合账资料,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助处置有关突发事件。

(六)安监环保局要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配合社会事务局督促新潭镇、各相关部门建立防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接到新潭镇及相关部门提出救援请示时,及时上报市里应急部门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七)住建局要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围栏防护设施,做好巡查检查和台账整理工作,督促工地做好封闭式管理,严禁中小学生进入施工场地玩耍。

(八) 资规分局要加强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建立台账。

(九)综管办要加强高铁北站周边水域环境的巡查检查力度对突发情况要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并建立台账。

(十)城管执法局要对区内市政公园公共水域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池塘、河流、公园人工湖等溺水易发区域。

三、工作安排

(一) 动员部署 (4月25日前)。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完成水域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建立工作台账。

(二)排查整治 (4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识、救护设备配置等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

(三)开展督查检查(贯彻全年)。成立防溺水包保小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于5月至10月,每月对包保区域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开展检查整改,实行动态清零。在暑期和节假日加大检查频次,新潭镇和村(居)在每日放学后和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做好学生包报。

(四)及时总结宣传(12月底前)。加大对防溺水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的总结和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各防溺水机制成员单位抓工作落实的主动性。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新潭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健全由镇村河(湖)长、包村民警、水域权属主体安全责任员、镇村干部、“五老”志愿者等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等人员组成的巡逻巡查队伍,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专门水域看管队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按照管理权限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制,各村(社区)、管理单位或管理人要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救援器村和队伍配备防护设施建设等工作全面完成辖区内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更新:悬挂一幅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安全警示牌,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建立健全防溺水监测预警系统。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完善日常巡查和救援机制。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防溺水工作要结合工作职能做好相应台账准备,争创“零溺亡”高新区。

(二)组织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新潭镇、城管分局、安监环保局、综管办要统等安排,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重点在4月至10月,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水库、河道、塘堰坝、水电站、水闸、渠道及水井、水窖等水利、水域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整改。新潭镇要结合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在满足防汛抢险工作的同时,兼顾水上救援需要。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逐级向上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新潭镇要完善水利工程日常巡查机制,把预防学生溺亡事故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演练。新潭镇、安监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综管办要针对水库、河道等事故多发地段和时段逐级落实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加大可能发生人员溺水事故的隐患和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巡查人员发现在河道管理范围、工程区域及在建水利工程内游泳、戏水的儿童少年要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切实预防溺水事故发生。要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学校周边、村庄附近、学生上放学路上、未成年人喜欢玩耍水域、易下水位置等易发生溺亡事故的重点水域和工程管理区域加强安全巡查,有效排除潜在的各类危险因素和隐患。

(四)扎实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社会事务局、党群部要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增强中小学学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利用宣讲、短信微信、板报等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要到水库、闸坝、河道、塘堰坝等处游泳或从事涉水危险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互救与自我防护能力,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4-05-24 11:21

高新区管委会就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黄山高新区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通过政府部门间函询征集建议0条,通过其他途径(报刊、信件、电话等)征集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