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新潭镇长源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公示
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组织编制了《屯溪区新潭镇长源村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实施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现就《规划》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01月10日,共30天。
二、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可发至以下邮箱:1228402224@QQ.com
(二)邮寄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人民政府(电子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上标注“屯溪区新潭镇长源村村庄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三)联系人:汪巍,联系电话:18755913335
热诚期待广大热心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村庄单元图则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类型 |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
建设区域 |
建设年限 |
备注 |
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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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
1 |
美术馆建设 |
0.74ha |
长龄桥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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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品展示中心 |
0.33ha |
长龄桥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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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 |
3 |
道路拓宽 |
1600m |
岩槐路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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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划停车场 |
0.12ha |
长龄桥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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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完善改造污水管网 |
—— |
长源村全域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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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
—— |
樟树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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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7 |
改建村部 |
0.16ha |
长龄桥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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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改建健身广场 |
0.03ha |
樟树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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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改建健身广场 |
0.05ha |
长龄桥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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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建活动广场 |
0.94ha |
县道旁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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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 |
11 |
影溪河景观提升 |
—— |
长源村全域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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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点村环境整治 |
—— |
长龄桥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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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重点村环境整治 |
—— |
群联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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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
14 |
林相改造 |
—— |
长源村全域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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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54亩 |
长源村全域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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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村庄建设用地整治 |
0.67ha |
长源村全域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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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农用地整治 |
9.9ha |
长源村全域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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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河道、沟渠整治 |
—— |
长源村全域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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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地质灾害点修复 |
—— |
长源村全域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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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湿地
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等机构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主要用于商业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主要用于工矿企业生产。
11.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用于公路、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
12.公用设施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环卫、水工等设施建设。
13.特殊用地
主要用于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留白用地
规划点位留白,标注项目类别和意向性位置,并纳入项目清单,后续根据村庄实际发展需要,在预留的点位处落实项目具体范围和建设规模。
规划指标留白暂未落实到具体空间,需通过增补图则明确用地边界、用地性质及相关管控要求后,方可使用。
15.陆地水域
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