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9064963/202101-0003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卫生、体育,工作生活 发文日期: 2021-01-05
发布机构: 黄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1-05
生效日期: 2021-01-0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经管字〔2021〕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新潭镇仙和村肉牛养殖屠宰整治暨阳山河污水治理方案

作者: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1-05 10:11 信息来源:黄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阅读次数:

为保护阳山河生态环境,杜绝肉牛养殖屠宰污染,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停或搬迁工作的通知》(皖农牧函〔2017〕115号)、《黄山市农业委员会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停或搬迁工作的通知》(黄农函〔2017〕3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2021年2月5日前,完成仙和村区域范围内影响阳山河水质及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肉牛养殖及屠宰场关停整改工作,切实改善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和村民生活居住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仙和村村域范围中位于阳山河及其支流100米范围内的肉牛养殖屠宰场须自行关停。2021年2月5日后未自行关停的肉牛养殖及屠宰场,新潭镇政府将协同高新区相关部门予以强制关停。

(二)仙和村村域范围内肉牛散养户要实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污染环境且未能有效整改的,新潭镇政府将协同高新区相关部门予以强制关停。

(三)仙和村村域范围内肉牛屠宰户应配合新潭镇及高新区相关部门,将屠宰过程中的废弃物及污水装填入桶,由相关部门集中回收处理。对拒不配合且污染环境的屠宰户,镇政府将协同高新区相关部门予以强制关停。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0日)。仙和村村委配合新潭镇畜牧站,细化摸底排查。进一步明确肉牛养殖数量;屠宰户屠宰地点、频次及废弃物产生量;界定需关停的养殖屠宰户。加强宣传引导,将政策告知村域范围内肉牛养殖屠宰相关从业人员,鼓励自行关停。

(二)整治阶段(2021年1月10日-2021年2月5日)。对阳山河及其支流100米范围内养殖屠宰户进行关停;对散养及屠宰户发放屠宰废弃物收纳桶,每日安排专人专车进行回收统一处理。对限期内拒不配合的整治对象,由新潭镇协调相关部门依法组织关停。

(三)核查验收阶段(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0日)。新潭镇负责组建专门队伍,城管执法局配合开展巡逻;由新潭镇及高新区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屠宰废弃物运输运行情况进行核查。

四、保障措施

新潭镇是此次关停整治工作责任主体,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新潭镇:负责肉牛养殖屠宰户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摸底排查、组织实施;按照摸底信息测算,安排镇村人员发放屠宰废弃物收纳桶;协调安排专人对废弃物统一收集;妥善处理关停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好后期巡查工作,防止反弹、复养等问题发生。镇纪委在工作落实的过程中,做好监督配合工作。镇文明办负责后期的河道垃圾清理工作。

安监环保局:协助新潭镇开展关停整治工作,做好后期水质环境的监测工作。

社会事务局:环卫所负责按照摸底信息测算,提供屠宰废弃物收纳桶;协调安排专车对收集的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屠宰场营业执照,依法对无证无照进行查处。

城管执法局:负责协助新潭镇进行巡逻;协助新潭镇对限期尚未关停且涉嫌违法建设的养殖设施予以依法查处。

公安分局:负责整治过程中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保障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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