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街道:
按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两项制度”相关要求,我区正式启动2024年度奖特扶工作,为保障资格确认准确、资金到位及时,确保收益人的利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1、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二、资格条件
(一)奖励扶助对象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镇街;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行扩面,即农村独(双)女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享受年龄从60周岁提前到55周岁,奖励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60元。
(二)特别扶助对象条件
特一(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对象):
1、1933年1月1日 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提标、扩面制度,即对独生子女伤残对象由每人每月提标70元;给女方年满35周岁,其独生子女死亡的,提前给予扶助,扶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620元。
特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
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三、操作程序
(一)做好培训和宣传工作
各地应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召开村、居工作人员培训班,对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贯穿于整个工作之中,把政策明明白白地交给群众。
(二)扶助对象的登记申报
1、新增奖扶人员。各村居以“50周岁以上奖励扶助目标人群”库为基础,结合全员数据库中60周岁(1964年1月1日—1964年12月31)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区级扩面到1969年出生。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增对象,由村居专干协助填写《申报表》,申报人本人签字,完成申报。申报材料为:申报表、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其它相关材料(如抱养证、死亡证明、末子女身份证等)。同时对2024年50周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摸底登记。
2、新增特扶人群。根据村居开具的办理残疾证和死亡证明,结合残联调取的2023年办理残疾证的人员名单,以及计生协紧急救助人员名单进行摸排,入户核实符合条件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由社区专干协助填写《申报表》,并由本人签字。2024年度特扶人员的年龄界限是1975年出生,区级扩面年龄是1989年。申报材料为:申报表、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户口簿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复印件(没有的由镇街出具独生
子女证明)、独生子女残疾证或死亡证明复印件、其它相关材料。
(三)往年对象的年度审核。各镇街道根据2023年的奖、特扶花名册(含扩面),上户逐一核对往年对象的情况,核对完毕,要求对象本人签字,留存对象本人有效联系电话,规范填写《年审表》。年审不符合条件的,要申报退出,同时做好村民的解释抚慰工作,填写《退出审批表》上报。对符合特扶标准的奖扶对象,要先退出奖扶,再申报特扶。年审主要内容为,对象是否健在,户籍、婚姻、子女数是否有变动,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是否正确等,有变动的要进行修正,做到奖特扶系统、全员数据库和实际情况三线相一致。
(四)村级评议和一榜公示。各村居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召开群众民主评议会,对申请人在《申报表》中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逐人逐项评议。参加评议会议的人员为村民代表,熟悉情况的知情人、“五老”会员等。会议要讲解奖扶政策,详细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户籍、婚育史(再婚家庭要交待双方再婚前后是否有子女,以及子女性别)等。评议其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奖励扶助资格条件,同时进一步排查是否还有遗漏对象。村级评议结束后,即刻进行一榜公示,在村居公开栏和村居民小组人群集中醒目位置张榜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报镇、街道卫健办(2023年11月28日前完成)。
(五)镇街走访和二榜公示。村级公示结束,由两名以上的镇街干部上户核实情况,走访周边知情群众,了解申报人婚育情况,进一步核实申报表信息,同时宣传相关政策,进行再摸底,
确保对象不错、不漏。走访审核后即进行二榜公示,并设立举报
信箱,留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报区卫健委(2023年12月19日
前完成)。
(六)区级复核和三榜公示。区卫健委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后,开展上户全员复核,再次核实申报人情况,并进行三榜公示
(2024年1月22日前完成)。
(七)系统维护和录入
1、系统维护。对照2023年度花名册,结合上户年审情况,查看所有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将年审中有信息变化的在系统中做修改,比对全员人口信息库,不相一致的,将错误信息修改正确。比如:死亡退出,户口迁出退出,改名修正等。
2、新增对象录入。录入2024年新增国家奖特扶对象。
3、目标人群录入。分次逐步录入“50周岁以上奖励扶助目标人群”以及扩面人群。
四、发放标准
1、奖扶:独女户1200元/人/年,独男和二女户960元/人/年;奖扶扩面:360元/人/年。
2、特扶:独生子女死亡户800元/人/月(9600元/年);独生子女残疾户690元/人/月(8280元/年);三级手术并发症300元/人/月(3600元/年);特扶扩面1620元/人。
五、资金管理和发放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按照“国库统管、分账核算、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进行管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
留、挤占和挪用。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加强
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
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采用“直通车”方式直接发放到户到人。农村地区纳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渠道统一发放,城市区代理发放机构为农村商业银行。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年计算,一年发放一次。
奖特扶系统关闭后,区卫健委立即测算核对人数和资金报财政,镇街收集银行账号,要求一人一卡,发放到人。各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农村“一卡通”录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资金发放后上门送达“告知书”和奖特扶证,告知对象打卡发放时间、金额以及提款注意事项,协助年老体弱或失能失智对象到银行刷卡确认,确保扶助金安全送达。及时反馈处理资金没有到位的特殊情况。
六、注意事项
1、各镇街要认真对待、合理安排,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开展奖特扶工作(详见时序进度表),收集好相关资料和图片,规范各种账、表、册,保障及时率达100%,准确率达100%。
2、各地在对特扶对象摸底时,要注意把往年的办理残疾证人员再核对,母亲达到年龄,纳入扶助。
七、组织保障
1、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是我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主导性政策,顺民意、得民心,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为
做好全区的工作,区卫健委成立奖特扶领导工作组,组长:洪建
淑;副组长:程凡、孟凯;成员:方卫秀、朱燕、李佳、王赵昱、
杨敏、姚毓菁。
2、建立和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卫健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和组织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一卡发放、到户到人。
3、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督。实行奖扶对象和长效节育奖对象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制度实施出现重大问题的按照《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或《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处理。各镇街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其他人员要通力协作,统筹安排,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2024年度奖特扶时序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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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
黄山市屯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