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黄山高新区城区道路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
关于在黄山高新区城区道路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尾气污染,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黄山高新区城区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的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二、黄山高新区城区禁行范围
高新区梅林大道碧桂园往北,歙黟公路(宏村大道与迎客松大道)往南,丰乐大道(梅林大道与宏村大道)以南,Y004乡道与徽光路交口以东,茶花园与徽光路交口以西所有区域道路。
三、禁行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上述路段全天24小时禁行。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黄山高新区安监环保局
黄山市运管中心高新区办公室
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5年3月17日